食品禁用玫红 B 已经超 50 年,可是使用情况依然猖獗;卫生部简直把《食品条例》弄成笑柄。


 


我们最近在 11 月份所作的检测,发现 6 个峇拉煎样本和 1 个发糕样品含有玫红 B 。这些样品,和我们在今年 4 月及 5 月检测的样品一样,都是从吉隆坡和槟城相同的地方买来的。上次检测发现 5 个 峇拉煎(马来煎)样品和 4 种华人糕点样品(红龟、寿桃和发糕)都含有玫红 B 。


 


峇拉煎样品是买自吉隆坡一个知名的菜市,糕点则买自槟城不同的菜市。


 


槟消协是在 1973 年首次检测到峇拉煎含玫红 B 。之后在 1983 、 1993 、 1995 、 1999 、 2000 、 2001 、 2002 和 2007 年 5 月进行了检测,发现峇拉煎和其他食品仍然含有这种色素。


 


每当我们检测到食品里含有这种色素,就致函卫生部,要求该部调查。然而,我们感到非常遗憾,因为情况至今没有改变;尽管这种色素已经被禁了半世纪,它还是被用于制造食品。


 


玫红 B 是一种致癌物,能产生粉红色。它是不准用作食品色素的,只能用作塑料和纺织品的染料。


 


根据《 1985 年食品条例》,玫红 B 不可用于食品;违反者若遭定罪,可能被罚不超过 5 千令吉,或坐牢不超过 2 年,或两者兼施。


 


玫红 B ,根据《 1952 年食品与药物法令》,也是不能用于食品的。这表示,食品禁止使用这种色素已经超过 50 年了。


 


从我们最近的检测结果,可知有关法律显然不够严厉,不足以阻吓违法者使用这种色素。


 


癌症已经是马来西亚的第一号杀手;受影响的人也越来越多。从食品摄入致癌物质是引发癌症的主要原因之一。有鉴于我们最近的检测结果,槟消协再次呼吁卫生部采取以下行动:


 


•  严格执行《 1985 年食品条例》;


 


•  调查和控告任何在食品上使用违禁色素者;


 


•  禁止小量售卖工业用染料(食品禁用),以防滥用;


 


•  劝阻经营和制造食品者勿使用化学染料,因为这是危险的和完全没必要的;


 


•  在媒体进行宣传,劝阻消费人勿买含色素的食品和教育消费人如何解读标签;与


 


•  对所有售卖的食品 进行定期的和经常的检测 ,确保食品不含被禁色素和有毒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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