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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一个朋友告诉我,他很不满意他的同事。老实叫他做一些跟他没有关系的事情。搞到他自己的事情做不完。需要他帮忙的时候,他又袖手旁观。在老板面前,一直故意装作很忙的样子,又爱跟老板打小报告。人前一个样,人后又一个样。老板又老实帮这个同事,没有顾虑他的感受。他说很想辞职,不知道前途是什么?我只能告诉他,他自己必需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觉得,他可以在这件事情上处理得更好。


 


我告诉他,他为什么不直接告诉那位同事,他自己的事情好没做好,等他做完以后,在帮他处理他的事。如果他向老板打小报告,而老板又要他把手头上的工作放下。他需要要懂得分辩,他的事情是否是紧急的。若是紧急的,就要告诉老板。我想,老板应该也是明白是理的人吧!或者老板坚持要他帮助那位同事,就先跟老板声明,如果他的工作做不完,请老板不要责怪他。


 


如果他决定帮忙同事把事情做完,那他就不应该埋怨。而且他不应该对人有期待。现今的社会就是这样。他一直说他每次都在帮这位同事,可是这位同事一次都不肯帮他。帮助人家,是出自于自愿的,是不能要求有回报的。不是你今天帮人家多少,下次人家要还你多少。如果抱着这种心态,那希望他下次千万别帮。


 



我只是觉得,他真的可以做得更好。希望他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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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麗麗ちゃ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