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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麗麗蔣就一直說,有一件事情令麗麗蔣放不下,在日本解封的時候,麗麗蔣便一直想過來解決。跳過之前的遊記,先把事情說一說,希望能幫助和麗麗蔣遇到相同事故的人。事情是這樣的,在2019年4月,麗麗蔣前往大阪,住在大阪的那段期間,麗麗蔣和租車公司租了一台車子(其實是開租車公司的朋友,好心借了一台車子讓麗麗蔣可以把老二家裡的東西,搬到他朋友的家)。當時是自己飛過去大阪,計劃協助老二辦退房,把一些東西搬到他同學家,和他一起回國。

 

在4月14日一個下雨的傍晚,麗麗蔣把東西搬到老二同學,位於阿倍野的住宿以後,打算去晚餐的時候,在一條小路,和另外一台車子發生碰撞。這場車禍小到不行,是麗麗蔣撞到一位日本大叔的車子。在車禍當下,我們兩台車子是貼在一起的;當麗麗蔣見撞到對方車子以後,便立刻下車查看,對方也下車查看。麗麗蔣打開車門,右腳跨出車外以後,便向車內的老二用中文說,發生車禍了。對方聽到麗麗蔣說中文以後,馬上便上了車,把車子硬生生開走,當時,麗麗蔣的另外一隻腳還在車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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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日本大叔的舉動,令麗麗蔣傻眼。他的車子,本來只是小問題,被他這麼一開,變成大問題,刮出長長的一條凹橫。按理由來說(也是常識),他應該是等麗麗蔣倒車以後,才把車子開到路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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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發生的時候,麗麗蔣第一時間便聯絡租車公司,租車公司也第一時間通知了警察局,請警察到場協助。當下,麗麗蔣和對方都沒有受傷。警察見是小擦撞,加上麗麗蔣是外國人,便拍了照,簡單的做了筆錄,便結束了這個案子。租車公司也向麗麗蔣表示,是非常小的車禍,他們會和警方聯繫,對方車子損壞會由保險公司做出賠償。麗麗蔣以為,覺得事情就這樣結束,隔了兩天,麗麗蔣便和老二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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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麗蔣開的車,只是刮花了。租車公司表示,只要打蠟就好。怎麼知道,在麗麗蔣回國兩天以後,租車公司聯絡麗麗蔣,說車禍的時候,那位大叔受了傷,他骨折!就這樣,這場車禍,從一般車禍,變成是一個傷人的案件;所以,大阪警方希望麗麗蔣去大阪協助調查。原先,就安排了2020年要過去,結果遇到疫情,打亂了麗麗蔣的計劃。

 

這件事情,讓麗麗蔣一直不能釋懷;而且在麗麗蔣的人生中,留下了污點。麗麗蔣本來就是一個規規矩矩的人,突然被這樣冤枉,心裡不是滋味。心裡一直掛念這件事,想盡快解決,可是卻一直不能出國。終於,等日本全面解封,麗麗蔣也決定開一團,帶團過去以後,再留下來處理自己的事。

 

在決定到日本以後,麗麗蔣便請大原老師協助聯絡大阪警察局。從老師那裡得知,事情好像不單純,心情便一直處於非常複雜的階段。隨後,又說要罰款,還是一筆為數不小的數目;重點是,租車公司已經理賠了1200萬日圓給對方,對方還要要求什麼賠償?這件事情,讓麗麗蔣的心情,一次又一次被打到谷底。打從確定出發的日子以後,麗麗蔣的心情便非常錯綜複雜。其實,麗麗蔣是非常生氣的。一開始,大阪警方說要罰款100萬日圓,後來談到最後,說最少要罰款30萬日圓。連大原老師也很生氣,叫警方一定要查清楚狀況,別老實說罰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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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在處理這件事情的過程中,並非這麼簡單。過程太長,麗麗蔣就不說了。還好,麗麗蔣對重要的事情,記憶特別深刻。在知道大阪警方要傳召麗麗蔣的時候,麗麗蔣便把所有的細節列下,一一附上說明。麗麗蔣的團員2月6號回國,麗麗蔣送他們到機場以後,便換去Hotel Mikado,7號協助調查。在京都的時候,警方便透過大原老師,表示7號會到旅店接麗麗蔣。他們申明,不會開警車過來。O(∩_∩)O哈哈~

 

7號早上8:59,麗麗蔣踏出旅館,便見到兩位,分別是一位年輕和一位中年的警察叔叔。他們沒有開警車過來,但是卻穿了警察的制服.....這次負責的警察署,是住之江警察署。在前往警察之前,他們先載麗麗蔣去車禍現場;到了警察局,翻譯員還沒到,麗麗蔣便在警察署內等。翻譯員來了以後,我們又前往車禍現場。這回,是很詳細的說明車禍發生的經過;然後需要在每個重要的位置拍照,工作人員會測量每一個點的距離。

 

回到警察署以後,警察先問麗麗蔣的個資;像家庭背景、個人和孩子的職業等等。這麼一搞,就去了半天。午餐回來,開始陳述車禍的經過。在過程中,警方出示了對方的驗傷報告;車禍是在14號發生,對方卻是在16號才去就醫,還說手腕骨折、肩膀脫臼和頸項有問題的。麗麗蔣很堅持,他受傷應該是真的,因為麗麗蔣不會質疑醫生的專業;但是,他的傷,絕對不是這次車禍造成的,麗麗蔣絕對不會承認。若說,他的傷勢這麼嚴重,應該在車禍第一時間就叫救護車,把他送到醫院,他還能在家裡忍了兩天的痛,才去就醫,他也真的很能忍!另外,對方的舉動這麼魯莽,麗麗蔣都還沒有叫對方,買驚風散給麗麗蔣壓壓驚!

 

當然,警方也懷疑過對方。警方告訴麗麗蔣,醫生表示,對方的傷並非很嚴重;他肩膀的傷不需要開刀,手腕更是沒有問題,可是他卻一直去複診,說自己沒有辦法工作,需要休息。對方也曾經想找麗麗蔣私了,可是由於麗麗蔣是外國人,他找不到麗麗蔣,他才將本來單純的民事案件,變成刑事案件。意思就是說,麗麗蔣把他撞傷。麗麗蔣覺得對方的舉動,簡直是荒謬,也替自己感到無奈。

 

麗麗蔣的立場是,一開始,負責的警員就沒有把這個case處理好。這點,警員也承認。麗麗蔣表示,一直都是麗麗蔣自動的;當初聯絡負責的警員,他的態度很差,幫麗麗蔣聯絡的人已經表示麗麗蔣不會說日語,警員還是不給麗麗蔣詢問事情的細節。而當初負責的警員,已經調去其他的警察署。現在負責的這位警員,態度就非常好,也明白麗麗蔣非常不服氣。麗麗蔣一度想拍桌子,問警員是不是想罰款了事。警員表示不是,他也想極力幫麗麗蔣。

 

到最後,麗麗蔣問警員,事情會如何發展。他說,他會把整理好的文件送檢察院,看檢察員召不召見麗麗蔣,他讓麗麗蔣8號和9號在旅館等。麗麗蔣當下的反應是,兩天在旅館等,那麼麗麗蔣不用外出用餐哦?!問警員,檢察官如何聯絡麗麗蔣;他回答不知道,只說他們會有辦法。坦白說,在科技進步的日本,到現在還是有很多人在使用折疊式手機,沒有使用通訊軟件,而是是使用傳統的email。麗麗蔣問警員,為什麼不讓現在負責的警員聯絡麗麗蔣。警員表示,檢察官那邊也許會請警察聯絡麗麗蔣,但是不會是他們;因為他們的工作已經結束。然後警員加以下這些話:檢察員有可能會叫你,也可能不叫你;叫你以後,也可能罰款你,也可能不罰。麗麗蔣當下的反應是,麗麗蔣被判了死刑,又不告訴麗麗蔣什麼時候執行。翻譯員把麗麗蔣的想法告訴警員,警員也忍不住笑了。

 

這次車禍的文件,有5-6吋這麼厚,麗麗蔣才不相信,檢察員能在一天內看完。8號當天,麗麗蔣還是出去了,回到旅館的時候,也沒有人通知麗麗蔣,有誰找的,麗麗蔣就當作沒有一回事。9號在旅館等了半天,最後還是出去了;回到旅館的時候已經晚上10點左右,也沒有人通知有誰找,麗麗蔣也當作沒一回事。當天晚上便聯絡了老師,表示沒有人找,不曉得案件算不算結束了。另外也打電話給在馬來西亞的兒子,陳訴目前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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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麗蔣依據自己的行程,在11號回國。隔了幾天,大原老師給麗麗蔣捎來好消息。住之江警察署負責麗麗蔣的警員,去了一趟檢察院,確認了檢察官不會起訴麗麗蔣,案件也在此畫下句點。這件事情,雖然有錯在麗麗蔣,但是它卻像一場鬧劇;麗麗蔣擺明是被啃!麗麗蔣是一個完美主義者,不容許自己的人生有污點;在談判的過程中,得知大阪警方要重罰麗麗蔣,麗麗蔣心想,麗麗蔣現在是犯了什麼罪,需要這樣被對待?

 

將近四年的日子裡,一直掛念這件事,有點煎熬,筋疲力盡,深受委屈。這段日子,都是麗麗蔣一個人默默承受。麗麗蔣的三個兒子,總是覺得媽媽無所不能,什麼事情都難不倒,完全不擔心麗麗蔣。這次事故,得到的教訓是,在日本發生車禍,不管是雙方有沒有受傷,筆錄一定要做好做滿。確認這個case結束了,沒有手尾才回國。每一個國家一定有好人,也有壞人。大家都說日本人很友善,那麼,日本有沒有壞人?還是有的!麗麗蔣不會因為這次事件,而對日本產生厭惡。日本,最終是麗麗蔣最愛的國家,麗麗蔣還是會持續的衝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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