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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孩子就是在天橋的攤位用午餐。
我點了一碗叻沙,才吃幾口,便發現,湯裡面有一隻小昆蟲。
大概2cm 那麼大。可以看到,我連料都還沒有吃。
和孩子分析過,那隻昆蟲是不應該在裡面出現滴~
便叫了一位,應該是打工的大叔過來。
我告訴那位大叔,我的麵裡面,有隻小昆蟲,可否換一碗別的給我。
其實,我很餓。小朋友放學回來,在換洗,已經2點了。
那位大叔一過來,就把昆蟲捏得稀巴爛~
可惜,我沒有拍到那隻昆蟲。因為上次發表過叻沙的文章。
昨天吃一樣的食物,沒有想發表的意思,所以沒有拍。
那碗叻沙,還是因為不服氣,才拍下來的,才說,可以看到,我連料都還沒吃。
後來,老闆娘過來,一開口就說,那不是甚麼昆蟲,是小魚子。
我便說,那位大叔,已經把那隻昆蟲,捏得稀巴爛了,
妳還看得出,那是一隻甚麼東西嘛!
其實,我是生氣,老闆娘一過來,就沒有誠意,想換一碗給我。
還跟我掙辯。我當場就告訴她,我們3個人,不說安安,他都不懂。
我們3個人,6只眼睛,清楚看到,明明是一隻昆蟲,有六隻腳的。
開始的時候,我是很客氣的,後來覺得,她根本沒有打算換,
而且也沒有誠意,才開始生氣的。
連我的樂樂都會說,她以為我們沒有看過昆蟲百科,有腳的!
結果,老闆娘才說換一碗給我。我已經沒有胃口了。不要了!
後來那位大叔又過來,說給我換一碗,我還是堅持不要。已經氣飽了!
我很討厭人家不承認錯誤。一開始,她就不承認錯誤,所以我不會給她機會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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