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IARC 2011正式認定電磁波為2B級致癌因子

國際癌症研究署(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人類致癌因子分類表(2002年)


• 1級 確定為致癌因子流行病學證據充分。石綿、芥子氣、γ射線、菸草(吸或嚼)、檳榔、甲醛。

• 2A級 極有可能為致癌因子流行病學證據有限或不足,但動物實驗證據充分。柴油引擎廢氣、太陽燈、紫外線輻射、高溫油炸釋出物質。

• 2B級 可能為致癌因子流行病學證據有限,且動物實驗證據有限或不足。咖啡、苯乙烯、汽油引擎廢氣、電焊煙霧、塑化劑、極低頻電磁場(對兒童白血病)。

• 3級 無法歸類為致癌因子流行病學證據不足,且動物實驗證據亦不足或無法歸入其他類別。甲苯、氨比西林(盤尼西林之一種)、次氯酸鹽。

• 4級 極有可能為非致癌因子人類及動物均欠缺致癌性或流行病學證據不足,且動物致癌性欠缺。己內醯胺(合成尼龍塑料的中間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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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麗麗ちゃ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