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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貪污,在馬來西亞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兒。尤其是在華文小學,校長貪污的現象,可是嚴重得很。多年前,學生的課本和作業,都是自行家長購買的。在好多年以前,家長大多數是自行到書店購買書本。只要告訴書店,我們要買幾年級的課本,書店就會幫我們把整套書本集合。

 

之後校長便讓書商進入校園,在學校販售書本。由於許多家長會直接到學校買書本,書店便乾脆不買學校的書本,而是讓家長直接到學校購買。結果,學校便直接兼顧起賣書的責任,讓所有的家長,都到學校買書。

 

又過了幾年,教育部改變制度,學生所有的書本和作業,由教育部借貸。由於家長不需要買書本,校長少了貪污的管道,他們要如何繼續A錢?那就是讓家長買課外作業。

 

教育部提供給學生的書本和作業,明明一年教學的時間,這些書本都教不完,但是校長還是強制,讓每位學生,在開學的時候,額外買作業簿。有很多作業簿子,到了年底,是做不完的。

 

不管是多年前,家長在學校買書還是現在,書商都會在學生購買的書本裡,回饋大概40%的佣金給校長。以前,家長在書店買書的時候,是有折扣的。當校長把書商引進學校的時候,便壟斷了給家長的這款,把這些折扣的錢,放進自己的口袋。而家長在學校買的書本,是一毛錢都沒有扣。

 

我一直很反對學生購買額外的作業簿。其實,一位學生平時的功課,已經很多了。一些學生還有補習,學生要兼顧學校和補習的功課,真的很吃不消。而且,我認為,學生不應該一直做功課,做功課不是上學的全部。最生氣的是,以前家長自己買書本的時候,和現在教育部貸書,一樣還是要花這麼多錢。按理說,教育部貸書,是為了減輕家長的負擔,可是校長卻因為自己的荷包,令家長承擔多餘的費用。

 

昨天老二放學回來,他拿了一本書給我看,說是老師要他們買的額外課本。因為我得給他錢,便問他多少錢。他告訴我,一本馬幣7.20。我看了看書本的後面,價格標示是馬幣8.95我便問,為什麼這麼便宜。他說老師告訴他們(學生),由於老師買的數量多,所以有20%折扣。老師沒有將這20%佔為己有,而且誠實的把折扣回饋給學生,真的令人敬佩。老師還告訴學生,如果要買數量多的書,可以在 那裡購買。

 

試想想,如果老師為100 位學生買書的話,他又不給學生折扣,他就有馬幣175,多餘的零用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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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麗麗ちゃ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